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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一、政策概况

2026 年 5 月 14 日,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2026〕234 号),核心是通过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线损费等专项电价优惠,推动新能源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重点支持绿氢、氨、醇等大负荷项目就近消纳。

二、项目认定标准(门槛)

  • 接入位置:电源接入用户与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 自发自用比例

    • 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总可用发电量60%

    • 自发自用电量≥总用电量30%(2030 年起新增项目≥35%)。

  • 计量要求: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分表计量

三、核心价格政策(降费 + 免罚)

1. 输配电费:按容(需)量计费,免电量电费 + 备用费

  • 公式:月度容(需)量电费 = 现行容(需)量电费 + 电压等级电量电价 × 平均负荷率 ×730 小时× 接入电网容量。

  • 优惠:下网电量免系统备用费、输配环节电量电费,大幅降低大负荷用电成本。

  • 备选模式:高可靠性项目可保留两部制(容需量 + 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电量电费

2. 系统运行费:自发自用全免

  • 下网电量:按工商业用户标准缴纳;

  • 自发自用电量:暂免系统运行费

3. 线损费:仅下网电量承担

  •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下网电量分摊,自发自用部分不承担。

4. 功率因数考核:绿氢氨醇项目全免

  • 就近消纳项目(尤其绿氢、氨、醇)免于功率因数考核,单企业年最高可省 **400 万元 +** 考核罚款。

5. 交叉补贴:自发自用暂免新增损益

  • 自发自用电量暂免政策性交叉补贴新增损益,提升绿电直连项目经济性。

四、配套机制(负荷率 + 交易 + 直连)

  1. 平均负荷率:每年11 月底前公布下一年度分电压等级平均负荷率,用于容需量电费计算。

  2. 绿电直连(2026 年 3 月):源荷整体参与市场,负荷不得代理购电,上网电量全量交易,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结算机制。

  3. 市场化竞价(2025 年 10 月):增量风电 / 光伏竞价区间150–334 元 / MWh,2026 年机制电价:风电0.25 元 /kWh、光伏0.334 元 /kWh

五、核心价值(企业 + 产业)

  • 企业端:自发自用比例达标后,输配、备用、线损、考核、交叉补贴全面减免,度电成本显著下降,绿氢氨醇等项目经济性大幅提升。

  • 产业端:倒逼新能源 “就近开发、就近消纳”,减少弃风弃光,推动 “绿电 + 绿氢 / 化工 / 制造” 产业集群落地,助力吉林能源转型与工业升级。

六、执行要点

  • 计费方式变更:提前15 个工作日申请,间隔≥12 个月

  • 适用范围:新增负荷、出口型存量负荷、自备电厂合规负荷、零碳园区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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