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于2026年6月12日正式启动"十五五"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拟定项目库规模上限30GW(3000万千瓦)。
核心要点速览
| 项目 | 关键内容 |
|---|---|
| 发布时间 | 2026年6月12日 |
| 发布部门 | 湖南省发改委 |
| 项目库上限 | 不超过3000万千瓦(30GW) |
| 管理原则 | 省级统筹方向、市州落实主体 |
| 项目分配方式 | 分年度从项目库中优选,制定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
申报范围
✅ 纳入申报的
风电项目:"十五五"期间拟新开工的风力发电项目(含已废止的"十四五"项目且"十五五"拟继续开发的)
集中式光伏:"十五五"期间拟新开工的、除分布式光伏以外的光伏发电项目(含已废止的"十四五"项目且拟继续开发的)
❌ 明确不纳入的
| 类型 | 排除原因 |
|---|---|
|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 单独政策通道 |
| 老旧风电场改造 | 属于技改范畴 |
| 分散式风电 | 另有管理规则 |
| 分布式光伏(按省细则定义) | 另有管理规则 |
| 220kV接入的屋顶光伏 | 归入分布式管理 |
几个值得关注的细节
1. "十四五"废止项目可"复活"
已废止的"十四五"项目,优化选址和装机规模后如具备实施条件,可继续申报。且前期工作深入、选址无重大调整的,原则上由原投资主体继续开发。
2. 风电项目须测风6个月以上
原则上须设立拉线桁架式测风塔并开展6个月以上测风,这对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了明确门槛。
3. 严控非技术成本
通知明确要求:
严禁收取资源费、强制配套产业设置准入门槛
严禁倒卖项目开发权
重点支持消纳条件好、落实消纳渠道的项目
优先支持共用已建送出工程、升压站、道路的项目
4. 投资主体须1个月内上报
项目清单审定后,市州须在一个月内向省发改委上报确定的投资主体,方向包括煤新联营、支持重点产业和民营企业、落实湖南能源集团组建方案等。
放在更大背景下看
根据湖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2030年风电光伏装机目标为55GW。此次30GW的项目库是"十五五"期间的新增开发储备,加上"十四五"存量,才能支撑55GW的远期目标。同时湖南还规划了1320万千瓦抽水蓄能、2200万千瓦外电入湘能力,风光+抽蓄+外电的组合策略非常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