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 12 个分布式光伏项目获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
发文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6‑09‑04,批复日期 2026‑09‑01广东省生态...项目属地:潮州市,全部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代表项目: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合计 12 个项目。
核心政策依据
项目按照《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 年修订版)》审核通过,准予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减排量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直接发放至各项目业主账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开展登记、流转、交易管理。
广东分布式光伏碳普惠核心规则(2024 修订版)
装机门槛
珠三角:单项目≤1MW;粤东粤西粤北:单项目≤5MW,以并网验收文件为准。
控排企业不得申报;企业、村集体、个人屋顶光伏均可申报。
计入期:自并网验收合格起算,最长 25 年;可追溯至 2019‑01‑01;申报核算周期最少满 12 个月。
收益权属(合同能源管理 EMC 重点)
自有屋顶自建:减排收益归业主。
EMC 租赁屋顶:按双方协议分配;
村集体 / 个人委托第三方申报:第三方分成上限10%;老区苏区民族地区上限5%。
申报模式:业主自行申报,或委托新能源服务商统一汇总申报。
本次备案意义
12 个潮州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广东碳普惠常态化落地案例,意味着工商业屋顶光伏除电费收益外,可额外获得可交易碳普惠减排量资产,为粤东制造业厂房光伏项目打开碳资产变现通道。
对比提示:南陵县 9 类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是建设准入管控;广东碳普惠是已合规建成并网光伏的碳资产增值机制,前提是项目本身满足屋顶安全、合规备案并网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