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是国内较早设立省级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的省份,本次文件是省内首部完整的虚拟电厂正式管理规章,明确准入、资源聚合、市场交易、考评退出整套规则。
一、运营商准入主体
主体:独立法人、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企业,均可注册成为虚拟电厂运营商
硬性门槛(现阶段):聚合总可调节容量≥1MW(1000kW);单次连续响应时间≥1h
资源排他原则:同一分布式资源,只能归属一家虚拟电厂,不允许重复被多家聚合
二、可聚合哪些资源
分两大交易单元:
负荷类单元:用户侧储能、充换电站、楼宇中央空调、工商业可调负荷;分布式光伏下网用电部分;以用电户号管理资源清单
发电类单元:10kV 及以下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上网电量部分;以单个发电项目管理清单
基础硬性条件:所有被聚合资源要有独立户号、支持远程电能计量采集。
三、市场参与权限
虚拟电厂定位为独立新型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可直接参与:
电力中长期交易
电力现货市场
辅助服务市场
电力需求响应(削峰、填谷)交易
四、运行管控规则
按月向调度报送聚合资源清单;月内原则不随意变更资源容量;变更需要提前提交调度审核认定国家能源局...
自身平台必须做到可观‑可测‑可控;自动接收调度 / 市场出清指令,如实上报执行结果,禁止篡改运行数据
落实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云平台部署要做安全隔离与备案;涉网安全不合规直接触发整改红线国家能源局...
五、考评与强制退出
由海南省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海南电网)按月开展运行指标评定
连续 3 个月评定不合格 → 限期 30 个工作日整改
拒不整改 / 整改无效、提交虚假材料、网络安全拒不整改 → 强制取消交易资格,强制退出市场
无正当理由主动退出、被强制退出:运营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3 年内禁止再次申请虚拟电厂准入
政策要点解读
1MW 准入门槛用意:过滤小型零散聚合主体,鼓励做规模化聚合;同时保留空间,工商业园区 + 储能 + 充电桩组合即可达标,不会把门槛抬得过高。
排他聚合很关键:解决行业痛点 —— 过去同一个储能 / 充电桩资源被多家聚合商重复拿去投标、响应能力虚高的乱象。
建立按月动态考评 + 黑名单制度:国内省级层面比较严格的约束机制,打击皮包聚合商,倒逼运营商做好底层可控硬件改造,不是只做软件平台。
对海南本地意义:海南夏高峰负荷压力大、分布式光伏 + 储能 + 充电桩资源多;本办法落地后虚拟电厂可以正式常态化参与现货与辅助服务,释放需求侧调节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