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于2025年10月24日正式发布增补和调整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旨在通过优化项目布局、强化技术标准及电网协同,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以下是方案的核心内容与分析:
一、增补项目:新增7个项目,总规模13.907万千瓦
项目构成
光伏电站:6个项目,总规模12.467万千瓦,包括“上海浦东新区老港镇9.984万千瓦渔光互补项目”等,采用渔光互补模式,兼顾渔业养殖与清洁能源生产。
陆上风电:1个项目,规模1.44万千瓦,体现风电技术小型化、高效化趋势。
投资主体
国家电投、申能、海南睿慈科技等企业参与,其中国家电投规模最大,达10.812万千瓦,凸显其在上海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主导地位。
二、调整项目:移出1个项目,优化资源配置
移出项目
“奉贤区青村镇新型13MW渔光融合产业示范项目”因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如规划调整、技术升级需求等),被移出开发建设方案。
调整逻辑
通过动态管理确保项目可行性,避免资源浪费,同时为更优质项目腾出空间。
三、政策要求:强化全流程管理,保障项目落地
开发企业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陆上风电项目2026年6月前核准,光伏电站项目2026年6月前开工。
属地服务与行业指导
项目所在地政府需提供属地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依法履行用地、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要求。
电网接入保障
上海市电力公司需及时办理电网接入手续,确保配套电网与风光项目建设时序匹配,解决消纳瓶颈。
四、技术标准:提升效能与涉网指标
光伏项目
光伏产品供应商需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持续提升组件转换效率、衰减率、功率保质期等核心指标。
风电项目
机组产品需符合风电设备制造行业标准,鼓励使用单机容量大、功率曲线优良的风电机组,提升涉网技术指标(如低电压穿越能力、有功/无功调节能力)。
五、背景与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初始方案基础
2025年6月发布的初始方案拟推进陆上风电31.641万千瓦、光伏电站146.877万千瓦,合计178.518万千瓦。
增补后规模
本次增补及调整后,总规模达191.125万千瓦,较初始方案增长7.1%,彰显上海加速能源结构转型的决心。
战略意义
通过动态优化项目库,上海旨在构建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双碳”目标提供支撑。
六、行业影响:引领技术升级与模式创新
技术驱动
严格的技术标准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设备,提升项目经济性与可靠性。
模式创新
渔光互补、风光同场等模式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为沿海城市可再生能源开发提供示范。
市场格局
国家电投、申能等龙头企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同时吸引海南睿慈科技等新兴主体参与,促进市场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