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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36号文”正式下发,明确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上网机制,设定为0.23-0.3545元/kWh。
发布时间:2025-11-01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这一政策是陕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核心举措,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分析: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1. 国家政策导向
    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陕西省“136号文”是对国家政策的细化落实。

  2. 陕西省改革目标

    • 市场主导: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打破传统固定电价模式。

    • 政策衔接:平衡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的利益,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 高质量发展: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新能源项目优化布局,提升消纳能力。

二、增量项目竞价机制详解

  1. 竞价范围与主体

    • 适用项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风电、光伏)。

    • 竞价主体:已投产和次年年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 竞价规则

    • 电量规模:首次竞价纳入机制电量的规模,按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项目预计年度上网电量的75%确定。

    • 报价方式:竞价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机制电价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

    • 价格区间:首次竞价上限为0.3545元/kWh,下限为0.23元/kWh。后续将根据成本收益、绿色价值、市场供需等因素动态调整。

  3. 执行期限

    • 期限设定:执行期限考虑回收初始投资确定为12年(部分来源提及10年,需以最终文件为准),起始时间按项目申报的投产时间(具体到月)确定。

三、政策亮点与行业影响

  1. 市场化定价机制

    •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电价,反映市场供需关系,避免政府定价的滞后性。

    • 竞价下限(0.23元/kWh)保障项目基本收益,上限(0.3545元/kWh)防止过度溢价。

  2. 存量与增量项目差异化政策

    • 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项目,机制电价按煤电基准价执行,保障投资回报稳定性。

    • 增量项目:通过竞价形成电价,激励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3. 对储能行业的影响

    • 配储非强制:政策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的前置条件,赋予企业自主决策权。

    • 市场化套利机会:现货市场限价调整为0-1元/kWh,储能企业可通过“低价充电、高价放电”实现收益最大化。

    • 绿色价值显性化:纳入机制电量的项目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为储能独立参与绿证交易预留空间。

四、政策实施挑战与应对建议

  1. 挑战

    • 市场波动风险:竞价机制可能导致电价大幅波动,影响项目收益预测。

    • 消纳压力:新能源大规模入市需配套电网灵活性改造,否则可能加剧弃风弃光。

    • 储能市场化转型:配储非强制后,储能企业需独立面对市场风险,技术迭代与成本控制压力增大。

  2. 建议

    • 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稳定收益预期。

    • 加强现货市场建设:优化申报价格上限、下限动态调整机制,防止极端价格波动。

    • 推动储能多元化收益:探索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模式,提升投资回报率。

五、案例分析:竞价机制的实际操作

假设某光伏项目参与2026年机制电量竞价:

  1. 申报电量:项目预计年度上网电量为1亿kWh,申报机制电量规模不超过9000万kWh(90%上限)。

  2. 报价策略:企业结合成本与市场预期,报价0.28元/kWh。

  3. 竞价结果:若入选项目最高报价为0.30元/kWh,则该项目机制电价按0.30元/kWh执行。

  4. 收益计算:机制电量部分收益=9000万kWh×0.30元/kWh=2700万元;剩余电量按市场交易均价结算。

六、政策展望

陕西省“136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行业从“政策托底”向“市场驱动”转型的关键一步。竞价机制的引入将倒逼企业提升技术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为储能等配套产业创造市场化发展空间。未来,随着电力市场建设的完善,新能源项目有望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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