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已于12月5日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0.756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爱旭太阳能,投标报价为0.775元/W。
项目背景
招标人: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招标范围:华电云南区域2个新能源项目所需的N型高效BC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功率不小于650W。
采购规模:232.2138MWp,其中华电南华陆家垭口二期15万光伏项目195.1586MWp,华电泸水佑雅3万千瓦光伏项目37.0552MWp。
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15日内具备供货条件,原则上华电泸水佑雅3万千瓦光伏项目2026年3月底前、华电南华陆家垭口二期15万光伏项目2026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组件供货。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756元/W
业绩情况:具备21项有效业绩,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数量要求。例如,内蒙达拉特旗防沙治沙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合同型号为LR866HYD645/650M,容量476.2MW,签订时间2025年4月23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爱旭太阳能
投标报价:0.775元/W
业绩情况:具备32项有效业绩,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数量要求。例如,双玻组件采购合同,合同型号未详,容量149.8MW,签订时间2025年2月20日;组件采购协议,合同型号未详670W,容量139MW,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N型高效BC双面双玻光伏组件(640W及以上)的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MWp。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