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政策推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光热发电优势: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能够有效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
发展现状: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功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主流光热发电技术,已建成全球领先的光热发电产业链,电站单位千瓦建设成本从10年前的约3万元下降至1.5万元,度电成本降至0.6元上下,已初步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
面临问题:我国光热发展还面临初始投资大、市场竞争能力偏弱、系统支撑调节价值未充分体现、产业技术水平仍需提升的问题。
发展契机: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
二、发展目标
装机规模:到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发展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度电成本: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
技术水平: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
产业发展: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三、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举措
强化规划引导:明确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的装机规模、度电成本、技术水平和产业建设方面等发展目标,提出开展资源普查、做好光热发电发展布局和产业协同发展布局的顶层设计安排。
加强应用市场培育:在大型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电站,探索以光热电站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光热应用市场培育。
支持系统支撑调节作用发挥:优化电站运行方式,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支持光热电站通过电力市场发挥系统调节功能,提升在运项目的调度响应能力等。
鼓励技术创新:逐步推动高参数大容量技术推广,促进光热产业降本增效,建立系统发展机制,充分利用能源合作机制推动产业“走出去”。
四、降低光热投资和发电成本的举措
通过规模效应带动快速降本:在大型能源基地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探索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培育发展空间措施,将推动光热发电年均近300万千瓦的增速,通过规模化发展带动产业链成熟和规模效应释放,实现快速降本。
加快技术水平提升进一步降本增效:逐步推动高参数大容量技术推广、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大型光热电站建设,加快关键技术材料与装备研发、全面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化和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推动光热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和协同发展促进光热产业降本增效。
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价值提高收益:推动光热发电在系统支撑方面的价值转化,支持配置电加热系统的光热电站通过电力系统发挥长时储能功能获得收益,推动在运光热项目开展调度响应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多措并举提高电站经济效益。
加强政策保障实现降本增收: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相关省区制定支持光热发电发展的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提高电站包括绿证、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在内的绿色收益,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通过综合政策支持促进降本增收。
五、对行业发展的意义
坚定行业信心:明确了未来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长期稳定预期,可引导资源要素高效集聚。
加速产业和市场成熟:通过规模化发展,在实践中淬炼创新技术、降低建运成本、提升竞争力,推动产业步入良性循环。
增强能源安全:通过加快光热发电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力系统的韧性和自主可控能力,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