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启动的2.224GW风电、光伏项目业主优选工作,旨在通过市场化资源配置原则,公开、公平、择优确定项目业主,以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现尽快投产并网发电。
一、项目概况
总规模:2.224GW(222.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风电22个,规模合计156.4万千瓦;集中式光伏12个,规模合计66万千瓦。
项目地点:涉及红河州多个县市,包括蒙自市、建水县、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金平县等。
项目类别:主要为集中式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
二、业主优选原则
市场化资源配置: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项目业主。
业主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人员、经验、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资源配置方式: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优选工作,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优选工作。
三、项目意义
加快新能源开发:通过业主优选工作,可以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红河州新能源项目开发,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进度。
促进能源结构调整: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助于优化红河州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推动经济发展: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