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30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将达到7000万千瓦(70GW),这一目标体现了吉林省在新能源领域的雄心壮志和坚定决心。以下是对该目标的详细解读:
一、目标设定背景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新能源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吉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具备大规模开发新能源的优越条件。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吉林省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到2030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70GW的目标。
二、目标实现路径
拓展能源开发区域:吉林省将扩大西部白城市、松原市、双辽市等地省内消纳新能源规模,同时在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建设,形成全省范围内的新能源开发格局。
推进配套项目建设:吉林省将加快推进“吉电入京”配套新能源基地建设,以及省内配套火电及新能源项目建设,实现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提升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能力。
加强能源外送通道建设:吉林省将全力推动“吉电入京”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提升能源外送能力,确保新能源电力能够及时、有效地输送到需求端。
三、目标支撑措施
政策支持:吉林省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供应等,为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技术创新:吉林省将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推动新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市场培育:吉林省将积极培育新能源市场,推动新能源电力消纳和交易机制创新,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四、目标意义与影响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实现70GW的风光开发建设规模将显著提升吉林省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和低碳转型。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增加新能源开发建设规模将提高吉林省能源自给率,降低对外部能源的依赖程度,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