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由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4月15日印发(此件公开发布),是乌海市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政策文件。以下为方案核心内容梳理:
一、总体定位与原则
|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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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思想 | 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
| 基本原则 | 机制创新、市场主导;就近消纳、系统协同;分类施策、重点突破 |
| 政策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绿电消费自愿认定管理办法》、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关于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与自愿消费相结合机制的通知、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通知等 |
二、三年目标体系
| 时间节点 | 核心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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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6年底 | 建成1个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1个绿电直连项目;投用1座虚拟电厂;零碳园区创建破题开局;推动"阿电入乌"一期200万千瓦项目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部签约消纳 |
| 到2027年底 | 建成新型储能项目2个以上;推动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首台机组投运;推动"阿电入乌"二期200万千瓦项目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部签约消纳 |
| 到2028年底 | 全面建成乌海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5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总规模达15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机制全面覆盖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全市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达到25%;虚拟电厂代理负荷资源超过10万千瓦 |
三、六大重点任务(11项具体措施)
(一)健全"强制+自愿"消费机制,提升重点用能行业绿电消纳水平
| 措施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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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强制消费制度 | 建立存量企业绿电消费"双轨制"——消费凭证以当年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购买省外绿色电力证书为辅,避免重复计算。化工、电石、焦化、钢铁等重点用能行业纳入强制消费 |
| 鼓励自愿提升 |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绿电直连项目;其余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闲置用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鼓励通过双边交易、多年期协议锁定绿电资源 |
(二)实施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工程
| 措施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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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区光伏开发 | 盘活矿区土地资源,优先利用采煤沉陷区、排土场、复垦区建设光伏项目,实现生态修复与绿色发电协同 |
| 绿电直连布局 | 支持煤矿、洗选企业在合法用地范围内布局绿电直连项目 |
| 矿区运输新能源替代 | 推进矿区运输车辆新能源替代,配套建设充换电、加氢站;推动燃油矿卡、机械新能源替代;到2028年底矿用重卡完成100%新能源替代 |
| 可再生能源开发方案 | 新建煤矿须同步编制矿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案,明确闭矿后土地光伏利用计划 |
(三)构建多元应用场景,打造绿电消费示范
1️⃣ 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转型
| 指标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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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储充"一体站 | 新增建设1座(征求意见稿为2座) |
| 重卡充(换)电站 | 新增10座(征求意见稿为80座) |
| 城市公交 | 新增或更新100%电动化 |
| 清洁能源营运重卡占比 | 2028年底前达65% |
| 累计注册新能源重卡 | 1000辆以上 |
2️⃣ 园区氢碳耦合循环利用
(四)提升调峰能力,保障绿电高效消纳
| 措施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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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储能布局 | 确保乌海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2028年全容量投产;争取海南甘德尔抽水蓄能电站纳入自治区规划;优先发展长时储能技术 |
| 煤电灵活性改造 | 2026年底前全部公用燃煤机组最小技术出力降至35%额定负荷以下;推动煤电向"电力支撑+调节服务"转型;开展"三化改造" |
| 电网基础设施升级 | 推进海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乌海抽水蓄能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畅通"阿电入乌"跨区域绿电输送通道 |
(五)培育新型业态,打造绿电消费示范标杆
| 措施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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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 | 聚合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可调节工业负荷、充电桩等资源,构建规模化虚拟电厂集群;支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调峰与需求响应服务 |
| 零碳园区创建工程 | 按照自治区零碳园区标准,推动园区建设零碳"园中园";应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等业态;园区内绿色电力供应比例不低于80% |
(六)提升绿电供给能力,强化内外协同
| 措施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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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速开发本地新能源 | 推行"绿电招商+碳减排"模式,招引固态电池、可降解材料及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优化分布式光伏并网流程;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 |
| 深化区域能源合作 | 完善与周边地区新能源合作及碳排放协同核算机制;推动"磴口—乌海—宁东"输氢管网建设,为"巴氢入乌"创造条件 |
四、三大保障措施
| 类别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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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保障 | 建立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双牵头的绿色电力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机制 |
| 激励约束 | 督促企业完成消费比例,未完成部分结转下一年度;拒不履行承诺的将信用信息归集至共享平台;对高绿电消费企业给予节能降碳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电低息贷款、碳质押等产品 |
| 社会氛围 | 开展"绿电三进"(进企业、进公共机构、进家庭)宣传活动;引入专业购售电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公共机构率先示范,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定期发布《绿色电力高比例消费企业名单》 |
五、方案制定过程
| 环节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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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编制 | 2025年9月初 |
| 初稿完成 | 2025年10月 |
| 征求意见 | 先后开展6轮征求意见(2次书面、2次会议、1次网站公开、1次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补充) |
| 征求范围 |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工信、生态等14个部门及7户重点用能企业 |
| 意见采纳 | 共收到修改意见19条,采纳17条 |
| 委托修改 | 委托中能建集团中电工程华东院修改完善 |
| 正式印发 | 2026年4月15日 |
总结: 该方案是乌海市立足本地丰富的风电、光伏资源,针对化工、电石、焦化、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偏低的现实,制定的系统性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强制+自愿"双轨机制、煤炭行业绿色转型、交通清洁化、氢碳耦合、储能与电网升级、虚拟电厂与零碳园区等多维度举措,力争到2028年底全市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达到25%,为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提供"乌海样本"。